2)第5章 .百兵之中枪为王_三国醉龙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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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云、马超单挑了。

  “爱慕我?杀鹰?”左慈就是再怎么有见识也不明白这两个词的意思,不过那个杀鹰多少有些理解,于是道:“如果你喜欢猎杀鹰犬兽禽的话那就只能选着弓箭。”

  “呃,我不是那个意思,算了难以跟你解释,我个人偏向用枪多一些,枪看起来简单、方便而且锋利,不像其他兵器一样太过复杂化,至于弓箭之术吗,您老要是觉得可行也可以一并教我。”赵煜说完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笑容,其实赵煜之所以选择枪术,还是因为在二十一世纪时对于三国战将的了解,极其偏爱赵云、马超、太史慈,再者张绣、张任、孙策、高览、高顺等,因为喜爱他们的武艺也不由衷的爱上他们的兵器。

  “武艺贵不再多,而在于精,若是你能够将枪术练好,闲暇之余我会教你弓箭之术。”说完,左慈对赵煜认真道:“百般武艺之中,剑为百兵之君、棍为百兵之首、刀为百兵之帅、枪为百兵之王,又为百兵之贼,剑是最早出现的兵器,携带方便,练起来潇洒飘逸、步伐灵活,有一种儒雅之风,与琴、棋、书并称为文人四宝,故而百兵之君;棍是最原始的武器,随便一个人只要拿起棍子都能够耍两招,所以为百兵之首;刀也是比较早的兵器,也是最为普通的一种,大刀可马战,腰刀可步战,刀法主要讲究劈、砍、拦、扎、抹,招式简练易学,所以为百兵之帅;而枪之所以能够称王、称贼,皆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大,攻防速度急迅,富于变化,往往能够使敌人防不胜防,但是枪法也是最难掌握、最难学习的,你既然选择枪术,那就要有所准备,不怕艰苦,我希望你能够谨记。”

  既然想耍帅就得要有付出,赵煜当然明白这个道理,双拳一抱朝着左慈跪拜道:“放心吧,师傅,我一定不怕。”

  左慈抚摸胡须,面有笑意道:“好,有志气,那为师就开始教你枪术。”

  好在赵煜平时好学,家中庭院较大,两旁也摆着兵器架,上面各种兵器都有,左慈随意取过一杆枪来,不由得发出一种疑惑的表情来,“咦?这枪?”

  赵煜连忙解释道:“哦,这枪是徒儿特意找人打造的,外面看似实心之木,其实里面凿有空心,空心处灌满了铅,用来做基础练习之用,握在手中也比较有实体感觉,徒儿以为不管任何兵器都有一个共同的原理,就好像扎马步,只有扎好基础,根子稳健才能随意出击,练好这臂力以后在使用其他兵器也能遂心应手了。”

  左慈听了赵煜的话后,对其的好感又增添几分,由衷得赞叹道:“果真是可造之才。”随手舞动起来,同时口中叙述道:“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,枪若是使得好,枪自己就有生命,马踏连营之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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