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03章 我们早已是故乡的异乡人_我在滨海县八滩镇第二初级中学复读初三的那段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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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生的现实,多少年亦如是,仿佛亘古未变。我们不可能都有足够的自信,像诺奖诗人切斯沃夫?米沃什一样说一生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谨慎,那正是因为他去过了很多地方,反而没有成为一个世界主义者。而那些终生生活在乡村的人们,他们对生活的认知无法超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,巴掌大的天空,他们没有别的选择。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最大差别在于,前者只有一种慢慢萎缩、枯萎、衰老的生活状态,而后者至少提供了无数生活的可能性。

  进城打工是农村年轻人普遍选择的方式,对于那些已经成家立业,有了孩子的人,他们更愿意选择在附近的县城做点小买卖,贴补家用。这里最为吊诡的部分在于,对于那些进城的打工者来说,他们清楚城市并非他们的家乡,当他们远离了家乡进入新鲜的城市时,他们更加清楚是城市中的异类。虽然一年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城市,但是城市只是暂留之地,是挣够钱都转身离开的所在。他们当然想留在城市生活,而且有很多人都成功了,他们在城市拼搏了大半生,买了房子,结婚生子,从此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,但是他们的记忆仍然生活在乡村里,完全的城市人至少需要两三代人才能完成这个蜕变。而对于打工者来说,城市是一个大写的他者,无论是人情世故,文化差异,城市政策,工作环境等等都让他们更加明白,他们不是这个城市的一份子。我所在的城市原本有大量的城中村,其中聚集着数百万人的打工者,今年随着城中村的拆建工作的展开,大部分的打工者遭到了心理上的驱逐。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不提醒他们,这个城市与他们无关。所以,当他们攒够了足够的钱,就会义无反顾地回去,回到家乡去。

  城市不是他们的家,但家乡亦是面目全非。这种心理上的扭曲十分微妙,一方面是他们见到了城市的模样,城市文明的记忆覆盖了原本童年乡村的记忆,所以家乡亦非原来的家乡。他们需要重新建构一个适合自己生存的新的家,从城市回来的打工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乡村附近的县城买房,构建一个新家尽管乡村距离县城不过四五公里的距离,但在心理上,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城里人。这是拉动县城经济的主要驱动力。而另外一部分从城市回来的打工者,用自己半生舍命打工的积蓄,娶妻生子,重新在乡村定居下来他们会重新修建自己破旧的房子,大大的庭院,光鲜亮丽的门楣哪怕一年到头,这个院子的房子都是空荡荡无人居住,他们也要修缮起来。对这一部分农民老说,家,就意味着每年春节回来居住半个月的空房子。只有在一年到头的春节,返乡的大潮才让空无的街道充满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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