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百六十二章 宋朝的奴隶制度_宋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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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疏议·诈伪》)可由主人随便买卖,一切依照“奴法”,“合由主处分”(《唐律疏议·户婚下》)。

  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,怎么处置全凭主人心意,那么主人便是奴隶的天,奴隶自然也就只知主人而不知皇帝。

  部曲本为军队编制及私兵之称。后又为家仆之称。《唐律疏议》卷十七:“奴婢、部曲身系于主。”又卷二十:“部曲、奴婢,是为家仆。”

  部曲就必须对主人效忠,主人对他也负有“保护”的责任。部曲必须完成主人所交给的任务,其中也包括从事农业劳动和其他劳役,但并非必须从事农业生产,他们的主要职责还是作战。

  部曲是豪门大族的私人军队,带有人身依附性质就决定了部曲的来源-奴!

  豪门大族拥有了自己的军队,那么也就拥有了祸乱天下的本钱,这是赵宋不能容忍的,因此奴隶制度也成为了赵宋的严厉打击对象,赵宋这是要从源头掐灭。

  赵宋直接用法律明文规定了,奴婢属于自由民,并不从属于主家,不是主人的私有财产,不可以随意处置,奴婢只不过是跟主家结成了雇佣关系。这一雇佣关系基于双方自愿而订立,并且有雇佣期限,期限一到,雇佣关系即解除,所以到了赵宋“奴婢”一词被“人力”和“女使”所替代。

  要知道奴隶制度从夏朝就开始了,到了唐朝,奴隶贸易更是达到了巅峰,想要禁止谈何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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