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。
“见鬼!所有人都趴下!罗根!跟我来!我们来会会这些不速之客!嘿!见鬼!把你的爪子收回去,我们得用左轮手枪!不能让太多普通人发现我们的特殊,不然会引起很多麻烦的!”
发现火车即将遭到袭击的维克多立刻高声提醒火车里的乘客趴下,避免受到伤害,然后又招呼罗根准备解决这些‘不自量力的暴徒’。
结果却发现罗根已经伸出了利爪准备跳车杀出去了,只好乘着还没有人注意到罗根,赶紧将他压倒,告诉他不能这么干。
毕竟车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民众,如果罗根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他的利爪,他估计第二天就能上当地报纸的头条,说不定还会传遍全国。
这样的话,无论对罗根还是维克多,都会是一个不小的麻烦,因此维克多制止了罗根的行为,然后还塞了一把左轮手枪给罗根。
“好吧!可是这玩意该怎么用?!让我丢出去砸死他们吗?!”
维克多显然忽略了此时的罗根根本不会用手枪这个问题,此前罗根年幼时因为杀死生父,遭受刺激失去了幼年时候的一部分记忆。
和初恋罗丝逃亡后又一直在当矿工和打黑拳,基本没有接触枪械的机会,罗丝死后他就一直和狼群生活在一起,直到被维克多带回来为止,他根本没有接触过手枪(当然,他可能使用过另一种手枪...咳咳)。
“那就看我怎么做的!”
说着维克多起身扣下击锤,然后扣动扳机,射杀了一名已经十分靠近火车车厢的劫匪。
使得其他劫匪一阵慌乱后退,不过又马上反应过来开枪进行反击,然后有样学样站起身想要开枪的罗根被射了一脸,吓得赶紧又蹲了下来。
“下次,看好时间再出去!也亏了你和我一样,不怕区区手枪子弹,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,不到万不得已,不要在太多普通人面前展现我们的特殊之处。”
看到罗根中枪蹲下,维克多只好又叮嘱了几句,毕竟谁叫他把人带回来了呢,那就要负责不是么。
“好的,我明白!那么你来搞定这些家伙吧,用你的方式!”
显然,对于维克多不让他使用能力杀个痛快,罗根心里还是有一点小不爽的,但是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露出骨爪时周围人恐惧和厌恶的眼神,他又有些理解维克多了。
不过他又憋得慌,好不容易有机会以为能叉几个‘劫匪’快乐一下,结果却又被维克多给阻止了。
不过很快他又找到了借口和机会,维克多挨了一枪。一发子弹从侧前方的窗户射入,在打碎了窗户的玻璃化射中了维克多的右肩,将他击倒在地。
事实上证明了基德的“联邦西部第一快枪手”的名声果然不是吹出来的,行家一出手,就知有没有。
然而射倒了维克多的基德却惹毛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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